各位师生:
疫情特殊时期图书馆封闭,根据学校有关指示,特通知如下:
1.对于学生违反入馆规定所滞留或藏匿在馆内的个人物品,可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取物申请,由所在学院委派老师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(80793007),进行预约后,由学院老师做好个人防护,入馆登记,自行寻找并取回学生物品,请学院进一步加强学生遵规守纪教育;
2.学生欲还图书,待图书馆开馆后进行归还,图书馆进行统一消杀;
3.图书馆已经发通知对所借图书延长借阅期限,所有逾期图书不会予以处罚。
敬请悉知。
图书馆
2022.12.3
上一条:图书馆可以接收归还图书的通知 下一条:所有在借图书已经延长借阅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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