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农学院文件材料归档流程
一、预立卷
(一)按原国家教委《普通高等院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第五章第20条:“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、课题组立卷制度。”学校各系、部、处、室、中心均为归档部门。
(二)各归档部门根据文件材料形成规律,参照《北京农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,预先编制案卷类目。
(三)各归档部门要将平时办理完毕的文件,随时按照案卷类目分别立卷。
二、立卷归档分工
(一)学校档案由形成材料的部门负责立卷归档。按照分类办法划分为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产品、基建、设备、出版、外事、财会、声像、实物等门类的归档材料,
(二)上级来文需要有关部门办理的,由办理者负责把上级来文与办理好的材料一并立卷归档。
(三)归档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,由主办部门负责立卷归档,非主办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材料。
(四)党委和学校召开的代表大会、常委会、办公会所形成的材料,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分别立卷归档,职能部门以党委和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专门会议所形成的材料,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。
(五)各临时机构、撤消机构形成的材料,应于机构撤消前做好整理工作,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,任何人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。
三、收集文件材料
(一)按照以下原则和重点并根据归档范围,在平时积累归卷的基础上,收集文件材料:
1. 收集文件材料的原则:必须对学校、社会有史料和研究价值,具有参考或凭证作用。能够反映学校各部门职能活动的全过程,保证完整、准确、系统。
2. 收集的重点是本校形成的不同载体、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及上级针对本校的指令性、指导性文件及需我校承办的文件材料。
(二) 剔除以下不归档的文件材料
1.上级机关普发的供参阅、不办的文件;(如非针对本单位的简报、信息,不需办理的通知)
2.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;
3.上级机关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;
4.无查考价值的事务性、临时性文件;(如一般性会议通知、征订通知等)
5.重份文件;
6.未经会议讨论、未经学校领导审阅、签发的未生效的文件、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、打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(学校主要领导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);
7.从正式文件上摘录的供工作参考的非证明材料;
8.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,一般性表态,询问一般性问题,提出一般性建设性意见的人民来信;
9.学校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,不应履行公文的行文、介绍信等;
10.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;
11.本校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与本校无关的文件材料;
12.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;未生效的合同、协议、单据。
(以上某方面若需要,可选作资料暂存)
四、归档的原则和方法:
(一)原则: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,保持文件的原貌和完整,准确判定文件的保管期限,适合计算机技术应用的需要,便于保管和利用。
(二)方法:以自然件为单位,逐件整理归档。
1.文书文件的正本与定稿、正件与附件钉在一起作为一件,文件处理单与被处理文本合为一体。
2.各种报表、名册、图册、书刊等,一册(本)为一件。
3.分年度
一般的文件材料,放在其形成年度归档;
计划、预决算、总结、报告、统计报表等,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年度;
长远规划放在文件内容针对的头一年;
多年的总结放在文件针对的最后一年,
跨年度的案件,放在结案的一年;
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入会议开幕的年度;
法规性文件归入公布和批准年度;
按学年处理的文件归入专门年度;
科研、基建、设备项目分别归入鉴定、竣工、购进年度。
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应分开排放。
4.分问题、分类别
学校在管理和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,按单一问题组合。
会议文件,按会议的届次组合,一会一卷或一会数卷。
非诉讼案件材料,按立案问题组合,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。
工作计划、总结等,按责任者或名称组合。
统计、报表、名册等按名称组合。
简报按名称、期号组合
科研、基建、设备的项目档案,按项目组合,管理性和结论性的文件材料组成卷后放在各卷之首,其余材料可按阶段、结构、部件等分别组卷。
不同类别的文件材料,必须分别排列组合。
5.分保管期限
各部门在整理归档材料时,可按文件的凭证和参考价值的大小,先将文件材料按永久、长期、短期分开,只对本部门的工作有短期参考价值文件材料,留本部门保存,不向档案中心移交。
6.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
卷内文件材料按文号顺序、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:
同一件文件材料按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、印件在前,定稿在后、结论性材料在前,依据性材料在后的排列装订。
同一年度的请示与批复、函与复函排列在一起归档,批复与其请示不在同一年度的,可分别归档,但须在备注拦注明参见号。
其他文件材料按文号或时间顺序排列。
五、检查案卷质量
(一)检查案卷文件的成分,收集的材料是否齐全、完整,是否有不需归档的材料。
(二)检查案卷内文件的联系,纠正相互混淆、重复或拆散文件联系的现象。
(三)检查归档的文件材料有无加盖公章,要签名的栏目有无漏签。
(四)检查案卷文件的数量,一般不超过150页,对同一问题文件数量较多的酌情分卷,问题单一、文件数量少的可组薄卷。
六、装订
(一)先检查归档的文件是否按16开或A4规格大小形成,否则需裁切、贴边、折边成16开或A4规格。
(二)拆除文件上的金属装订物,对破损的文件及与本卷文件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、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修补和裱糊,对较大的图表要按手风琴式的样子折叠。张数多的文件采用三孔一线法,用棉线装订文件,5页以下的可粘合剂粘合。
(三)成卷装订的卷内文件在装订后编页号(卷内目录、备考表均不编页号),起始号为1,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书写文字,均应一面编一个页号,页号的位置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上角。
(四)以件为单元的卷内文件材料,在每件文件的右上角加盖档号章,
七、填写卷内文件目录、备考表、案卷封面
(一)卷内文件目录位于卷内文件之前,必须用黑墨水填写或用电脑打印。
1.序号: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序填写的序号;
2.文号: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,如:“国发[1998]6号”,其中[1998]不得简写成[98];
3.责任者:形成文件部门或对文件负有责任的署名者;
4.题名:即文件标题,一般照实抄录,无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,可自拟标题,外加“[ ]”号,例:标题为“会议纪要”的文件,应概括出主要内容写为“[校长办公会议纪要]”;
5.日期:文件的形成时间用8位数字,例:19981019
6.页次:卷内每份文件起始之页的编号,最后一份文件应填起止页号。
(二)卷内备考表位于卷内文件之后,必须用黑墨水填写。
1.本卷情况说明:填写卷内文件缺损、修改、补充、移出、销毁等情况。
2.立卷人:由组成本卷的专、兼职档案员填写。
3.检查人:由对案卷进行审核的责任者签名。
4.立卷时间:填写立卷的时间。
(三)填写案卷标题和封面
1.案卷标题要求结构完整、体式一致。一般包括卷内文件主要责任者,内容、名称(文种)。除会议文件外,不得用“×××文件材料”,除一般函件外,不得用“×××来往文书”。案卷标题不超过50个字。
2.归档单位:把档案移交给档案中心的单位。
3.卷内文件起止日期:卷内文件形成的最早和最晚日期。
4.保管期限:依据档案保管期限表,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(永久、长期、短期)。
5.密级:有保密要求的要填写密级。
八、移交档案
(一)归档验收:移交档案时,交接双方当面检查,档案馆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,不符合要求者,档案馆有权退回,限期改正好后重交。
(二)移交手续:移交时打印移交目录,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备查。
(三)归档时间:按《北京农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