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读者借阅、逾期、损坏及遗失图书的补充规定
出处: 发布时间:2014-02-26 16:23:09

 

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料是为全校教学、科研服务的重要资源,馆藏书刊的遗失和损坏是学校财产的损失,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。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,特对我馆馆藏书刊的逾期、遗失、损坏赔偿等情况做如下规定。

一、借阅图书

1、读者使用北京农学院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。校园一卡通仅限读者本人使用,请妥善保管。

2、校园一卡通丢失或损坏,请及时到学校卡务中心处理。在挂失前所发生的一切行为,由读者本人负责。

二、借阅图书逾期规定

1、图书逾期未还者,自逾期之日起暂停其借书资格。

2、读者到外地出差、实习时,应及时归还图书或办理续借手续。

三、图书丢失赔偿办法

1、读者丢失图书,请在图书应还日期之前到图书馆挂失,并及时办理赔偿手续。

2、无论中外文图书,建议读者优先购买原书进行赔偿;如无法购买到原书,需向图书馆申请并征得图书馆同意后,可购买所丢失图书的新版本。

3、如果所丢失图书已停止出版,或无法赔偿图书时,图书馆将《北京农学院图书馆读者借阅、逾期、损坏及遗失图书的有关规定》进行所赔。

四、损毁及污损书刊的处理办法

1、请读者爱护图书。毁坏、污损书刊情况严重的按《北京农学院图书馆读者借阅、逾期、损坏及遗失图书的有关规定》进行处理。

2、读者在借阅本馆文献资料时,应及时检查所借文献是否已有损毁或污损情况,并向工作人员说明,查验盖章。无验章的损毁或污损情况一律由读者本人负责。

五、遇有特殊情况,由图书馆根据具体情况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。

六、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农学院图书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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