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农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(修订)
档案库房是保存学校档案的重地,确保各类档案的安全,并实行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,为此,特制定本制度。
1.做好档案库房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潮、防强光、防尘、防有害生物、防有害气体等八项防控工作,保证库房及档案实体的安全。
2.库房内严禁吸烟,严禁明火,严禁装置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电路、电器设备,及时消除隐患。
3.档案入库必须认真检查以防档案害虫、霉菌入库房。档案柜、架内应放置驱虫、防霉药剂,并经常检查虫、霉情况,发现虫霉及时处理。
4.保持库房内的整齐清洁,定期做好卫生工作。库房内不堆放其它物品。
5.库房温湿度应控制在温度14℃~24℃、相对湿度45%~60%之间。
6.库房内采用白炽灯照明、窗户应装深色的或防光窗帘、防止强光照射。
7.案卷排列要整齐有序,不能乱放,调出后归还的档案要及时正确地放回原处。
8.非档案工作人员,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库房。档案人员进出库房,要随手关好门窗、电灯。